首页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引导网络交易经营者、网络交易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网络交易市场治理,推动完善多元参与、有效协同、规范有序的网络交易市场治理体系。制定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