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网络交易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制定机关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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