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制定规则第九条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应当做到内容具体、明确,内在逻辑严密,语言规范、简洁、准确,避免产生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