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制定规则第八条税务规范性文件应当根据需要,明确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和主体、权利义务、具体规范、操作程序、施行日期或者有效期限等事项。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