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公布)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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