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文件清理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机关应当进行集中清理: (一)上级机关部署的; (二)新的法律、法规颁布或者法律、法规进行重大修改,对税务执法产生普遍影响的。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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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