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备案审查

第三十八条

上一级税务机关对报送备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时,可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需要了解相关情况的,可以要求制定机关提交情况说明或者补充材料。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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