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制定规则第十一条上级税务机关需要下级税务机关对规章和税务规范性文件细化具体操作规定的,可以授权下级税务机关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被授权税务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