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十七条

第二章 生活规范

第十七条

遇到问题,主动向警官汇报。与警官交谈时,如实陈述、回答问题。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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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