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管理工作,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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