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立法工作规定第二十条

第四章 审 查

第二十条

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规章草案都要公开征求意见。具体由政策法规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民政部立法工作规定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