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简称为外经贸部)负责会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和公布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目录,编制全国年度机电产品进口配额计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