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六条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标委会主任委员由国家药监局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中检院负责同志担任。主任委员负责标委会全面工作。副主任委员负责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制定机关国家药监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