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四十条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条本章程经标委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自国家药监局印发之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家药监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