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三十四条

分技委的工作经费纳入其秘书处承担单位预算管理,由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

制定机关
国家药监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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