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委员管理

第二十六条

标委会委员任期届满后,符合条件的可以连聘连任,到期不续聘者自动失去委员资格。任期内出现违反本章程或者标委会相关管理规定的,由国家药监局予以解聘。

制定机关
国家药监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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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