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

分技委会议由分技委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召集。分技委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全体或者部分委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标委会秘书处人员、其他分技委委员等参加。

分技委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分技委管理制度文件;

(二)审查本专业领域化妆品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建议;

(三)审查本专业领域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

(四)审议分技委秘书处年度工作报告;

(五)研究贯彻落实本专业领域国家化妆品标准化管理工作重要举措;

(六)研究本专业领域化妆品标准化其他重要事项。

分技委会议纪要由分技委主任委员签发,或者受分技委主任委员委托,由分技委秘书长签发。

制定机关
国家药监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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