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十四条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十四条根据工作需要,标委会设化妆品标准化专家顾问工作组,聘请相关领域国际、国内权威专家组成,提供化妆品标准化专业技术咨询和风险交流等。制定机关国家药监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