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十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分技委按照标委会的工作部署,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提出本专业领域化妆品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建议;

(二)研究本专业领域化妆品标准化相关重大问题;

(三)审查并组织实施本专业领域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年度立项计划;

(四)审查本专业领域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

(五)开展本专业领域化妆品标准宣贯和培训工作;

(六)追踪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化妆品标准化管理动态;

(七)提出本专业领域化妆品标准解释的咨询建议;

(八)承担标委会交办的其他化妆品标准化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药监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