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部门、行业和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可以由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审定后,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形式批准发布。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