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不得随意改动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给予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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