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不得随意改动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给予处理。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