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批准发布
第二十八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经批准发布后,由市场监管总局委托的出版机构出版。 市场监管总局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数字化文本。 需要翻译成外文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由有关技术委员会组织翻译和审定;如需出版,应当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由委托的出版机构出版。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批准发布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经批准发布后,由市场监管总局委托的出版机构出版。 市场监管总局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数字化文本。 需要翻译成外文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由有关技术委员会组织翻译和审定;如需出版,应当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由委托的出版机构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