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第八条

第二章 执照申请、审查与颁发

第八条

管制员执照或者增加签注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体检鉴定,完成规定的专业培训,通过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获得必要的申请经历,并取得相应的证明文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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