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七十八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十八条
本规则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于2016年3月17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5号公布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同时废止。 附件: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申请表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 则
本规则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于2016年3月17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5号公布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同时废止。 附件: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