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七十八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十八条

本规则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于2016年3月17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5号公布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同时废止。 附件: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申请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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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七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