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 / 第五十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五十条第四章 执照管理第五十条持照人所在工作单位每年应当对其知识和技能进行考试、考核,作出是否掌握管制工作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的结论,并将考试、考核情况记入管制员技术档案。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