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第四十八条第四章 执照管理第四十八条持照人从事执照相应的岗位工作时应当携带执照或者将执照保存在岗位所在单位,便于接受执照检查。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