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对管制员实行执照管理制度。管制员应当持有有效注册的执照上岗工作。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管制员执照长期有效。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