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执照申请、审查与颁发

第二十三条

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格式要求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通知视为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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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