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海关实施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