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八条

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招标人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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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