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和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共享实施行政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工作。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和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共享实施行政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