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评标专家不履行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义务,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