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履职管理
第二十七条
评标专家自愿退出评标专家库的,应当向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停止抽取该评标专家参加评标,在10日内与其解除聘任关系,并调整出库。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履职管理
评标专家自愿退出评标专家库的,应当向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停止抽取该评标专家参加评标,在10日内与其解除聘任关系,并调整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