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税收强制执行中抵税财物的拍卖、变卖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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