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颁布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保密局令第20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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