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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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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法条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由科学技术部和国家保密局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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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第四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