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保密管理

第三十六条

机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档案归档和保密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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