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是指科学技术规划、计划、项目及成果中,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