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第十九条

第三章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

第十九条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保密要点是指必须确保安全的核心事项或者信息,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不宜公开的国家科学技术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专项计划; (二)涉密项目研制目标、路线和过程; (三)敏感领域资源、物种、物品、数据和信息; (四)关键技术诀窍、参数和工艺; (五)科学技术成果涉密应用方向; (六)其他泄露后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核心信息。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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