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铁路专用设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决定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铁路专用设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七条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从事缺陷调查的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收受、索取财物,牟取私利。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