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海关总署统一负责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管理工作。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