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第二章 注册条件与程序

第十六条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海关总署在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予以注册时,应当确定注册有效期起止日期。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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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