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第二章 注册条件与程序

第十一条

注册申请材料应当用中文或者英文提交,相关国家(地区)与中国就注册方式和申请材料另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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