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章 注册条件与程序第十一条注册申请材料应当用中文或者英文提交,相关国家(地区)与中国就注册方式和申请材料另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