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十七条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的决策和执行。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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