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 / 第七十一条独立法条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七十一条第四章 市场退出第七十一条保险公估人终止保险公估业务活动,应当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不得损害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