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七十一条

第四章 市场退出

第七十一条

保险公估人终止保险公估业务活动,应当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不得损害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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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七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