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 / 第七十条独立法条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七十条第四章 市场退出第七十条保险公估机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混乱,从事重大违法违规活动的,保险公估机构应当根据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要求,对分支机构采取限期整改、停业、撤销等措施。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