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七条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保险公估人及其从业人员依法从事保险公估业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