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 / 第六十六条独立法条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六十六条第三章 经营规则第六十六条保险公估人不得与非法从事保险业务或者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发生保险公估业务往来。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