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四十八条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四十八条

保险公估人应当建立专门账簿,记载保险公估业务收支情况。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