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公估师是指通过公估师资格考试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 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可以参加公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